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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卫处职责

一、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内部保卫工作规定,拟制学院安全保卫工作计划,建立健全保卫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
二、落实人防、物防、技防等安全防范措施,不断提高防范能力,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。

三、开展治安防范宣传教育,增强教职工的法纪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,预防和减少内部人员的违法、违纪行为。

四、做好要害部门和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,经常进行安全检查,及时发现不安定因素和安全隐患,督促和监督有关部门进行整改。

五、调解处理学院内部治安纠纷,维护学院内部的治安秩序。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性事件。协助公安机关查破院内发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。

六、负责学院内部消防、道路交通秩序及交通安全的管理,协助有关单位做好保密工作。

七、负责对重点人员和暂住人口、临时务工人员的管理。负责校园内户口的申报、迁移及居民身份证的换发。

八、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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