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加强明水校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

作者:保卫处 时间:2019-04-02 点击数:

院属各单位:

   近期学院明水校区有多处工程项目正在紧张施工,大型施工车辆较多,在校园道路上行驶给校园交通安全带来较大威胁,同时校园内经常出现各类车辆穿行学生队伍的情况,存在较大安全隐患。为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,按照学院领导指示,现将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  一、高度重视,消除麻痹侥幸思想

交通事故伤及学生的事件在大中小学校时有发生,我院明水校区也曾发生过几起小型未伤人交通事故,目前明水校区存在施工车辆较多和各类车辆穿行学生队伍的情况,足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,必须时刻注意校园交通安全,不能有丝毫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。

二、分工负责,构建齐抓共管格局

校园交通安全涉及的人员和车辆情况复杂,需要各单位分工负责、齐抓共管,特别是在学生早操、上课站队、下课等学生集中通行道路时段,要加强安全管理,具体分工如下:

1.学生工作处负责组织各系学员支队对学生加强校园交通安全教育,确保学生做到单独步行走人行道、走路不分神不打闹、避让车辆不抢行、不乱穿行道路,特别注意要与施工车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、不进入车辆盲区;配合保卫处做好学生上课站队期间的道路设卡管控。

2.后勤管理处、基建办负责加强施工单位管理,确保施工单位严格遵守《山东警察学院校园施工车辆管理规定》,特别是在学生集中通行道路时段,严禁施工车辆上路行驶。

3.干部培训部负责对培训班学员加强校园交通安全教育,同时确保学员严格执行禁止带车的规定。

4.保卫处负责对校园交通安全进行维护、巡查、监督和通报,在学生集中通行道路时段,安排保安设卡,加强道路管控。

5.有用工的单位负责加强外来劳务团体管理,确保工作人员驾驶各类车辆时,减速慢行、避让行人,在学生集中通行道路时段,严禁穿行学生队伍。

6.各单位要提醒全体教工注意自身步行安全,如需驾驶车辆要确保减速慢行、避让行人,在学生集中通行道路时段,不穿行学生队伍。

三、强化落实,努力形成长效机制

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,切实将校园交通安全的管理和教育工作落到实处,确保不留死角,消除安全隐患,杜绝事故发生,努力形成交通安全管理教育长效机制,最大限度保护师生员工人身安全,共同营造和谐畅通、安全有序的校园交通环境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保卫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9年4月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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