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警察学院引进人才落户文东校区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

作者: 时间:2025-05-13 点击数:

山东警察学院引进人才落户文东校区

所需证明材料


1.学校人事处提供当年人才引进(硕士研究生、博士生)教师花名册(盖章),一式两份。

2.本人身份证、户口本、无房证明,已婚的提供结婚证。其中,无房证明包括本人、爱人及孩子。父母济南市有房的,建议落户父母居住地户籍。相应材料一式两份。

3.安全管理处审核、登记、备案以上材料,办理联络人:高鸾(需提前预约),咨询电话:82606021。

4.安全管理处初审通过后,按照《人才落户办理流程》填写并签章《山东警察学院引进人才落户申请登记表》(安全管理处签章地点:明水校区办公楼2108)。




山东警察学院引进人才落户办理流程


1.个人填写《山东警察学院引进人才落户申请登记表》(以下简称“申请表”),由所在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盖章。

2.提供所需证明材料,由安全管理处户籍负责同志审核登记,由安全管理处主要负责同志签批盖章。

3.个人持身份证、户口本(已婚的需持结婚证)、无房证明(包括本人、爱人及孩子)、学历学位证和盖章审核通过的“申请表”,前往历下区科院路6号文东派出所办理。派出所联络人:文东派出所户籍民警张静,电话:82922110。

4.办理完结后,个人集体户口页需交回安全管理处统一存档保管,办理联络人:高鸾(需提前预约),存档地点:文东校区办公楼110(户籍资料室),咨询电话:82606021。



版权所有·山东警察学院 电话查号:82627000 总值班室:82606000 鲁ICP备 05001934号